深刻理解“以飨(xiang)读者”

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
2018-11-21

作为律师或者是法律工作者,职业生涯中最基本的技能之一是法律文书的制作。

法律文书分为:法定格式文书,例如:民事判决书、刑事起诉书、取保候审申请书,等,此种文书的格式,均有法律明确规定,不能随意改动。

常规格式文书,是指:在民事诉讼或非诉讼中经常使用,已经形成习惯格式,但是,该格式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性质。

在多年的法律文书写作中,有些浅薄的收获,现,以飨读者,内容如下:

其一、对“以飨读者”的理解,你的文章好像是可以吃的食粮,针对不同的读者,要给予不同的食量,儿童作家一定要使用儿童的语言和儿童的心理,这样才可能创作出儿童愿意听的故事,你要写出符合读者味道的文章,应该站在读者的角度,雕刻每一个文字,好像一勺一勺地喂读者,要用这样的心去做这件事情。

其二、文章的标题一定要精炼,涵盖文章的中心思想。就好像是一道菜名,例如:小鸡炖蘑菇,听到这个名字,就想吃这道菜,你的法律文书名称也要如此。

记得报社的总编曾经说过:在报社里专门设置一个编辑,这个编辑负责审核文章的标题,人们的生活节奏很快,如果,标题不能吸引读者,再好的文章也会被读者忽视。

其三、注意把握文章的第一个自然段,一篇文章的第一自然段,就要告诉读者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,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,尊重读者,尊重读者宝贵的时间。他在解读标题后作出继续看这篇文章的决定,读者读完第一自然段,应该做出必须要研读下去的决定,这样你要展现的文章中观点,才可能被读者所阅读,导向被读者所接受,这是一种亲和力,更是对读者负责的一种德行。

其三、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逻辑性,主要分为:对事实的陈述,和对法律适用的观点。不论是对事实陈述还是对法律适用的观点,都应该通过各个部分展现,到要设定“小标题”,“小标题”的文章的骨架,读者读完大标题,读完第一自然段,读完小标题,就应该知道文章的全貌,如果,他要知道更细的内容,可以在小标题下,解读相关的内容。

其四、书写的逻辑性。法律文书中,永恒的逻辑顺序是:事实、法律、结论。必须将事实说清楚,再展现针对这个事实,法律是如何评价的规定,再展现法律对事实调整后的结论。

每个人的书写习惯不同,可以先说结论,再展现事实和法律;也可以先说法律规定,再展现事实,后对事实评价得出结论。无论怎样这个逻辑顺序将伴随你一生,你的法律文书逻辑顺序清晰吗?

此无下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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